人員酒駕典型案例,酒后駕駛的典型案例例要詳細的

1,酒后駕駛的典型案例例要詳細的

四川孫偉銘 醉駕案 算一個吧

酒后駕駛的典型案例例要詳細的

2,醉駕事例

2011年5月5日,河南省舞鋼市人民法院公開作出判決,醉駕者侯某以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宣判后,侯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這起案件成為“醉駕入刑”實施以來,河南省乃至全國首例涉及醉駕的宣判案例。

醉駕事例

3,介紹幾個酒駕的出名案例重金懸賞

案件一:   駕駛人:任志新,47歲,漢族,高中文化,住沈河區(qū)南關路。   案情:1月1日凌晨4時30分,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皇姑大隊接到報警,在泰山路南風國際俱樂部門前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迅速到達現(xiàn)場。   經(jīng)現(xiàn)場了解,這是一起追尾事故,一輛沈陽市汽運出租有限公司的車牌號為遼AEA288的紅色捷達出租在行駛至此時,與另外一輛出租車追尾。在事故現(xiàn)場,交警發(fā)現(xiàn)駕駛遼AEA288出租車的駕駛人任志新滿身酒氣,遂將其帶回大隊進行調(diào)查。經(jīng)酒精檢測,任志新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120mg/100ml,屬醉酒駕車。   處理結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一款,任志新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罰款2000元。   案件二:   駕駛人:韓殿錄,46歲,男,漢族,小學文化,現(xiàn)住遼寧省法庫縣法庫鎮(zhèn)大泉眼村。   案情:1月6日19時30分,法庫縣公安局團結派出所巡邏民警在法庫縣法庫鎮(zhèn)邊門中街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一輛無牌照兩輪摩托車由南向北駛來,在民警將其攔截進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車駕駛人韓殿錄無法出示駕駛證,且有酒后駕駛嫌疑。于是,執(zhí)勤民警將摩托車扣留,將韓殿錄帶回并移交至法庫交警大隊。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韓殿錄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在對其進行酒精檢測后,結果顯示韓殿錄為醉酒駕駛(酒精含量為191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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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國由于酒駕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有哪些請舉例說明

自去年“12·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來,至今年6月份止,成都市共發(fā)生因酒后駕駛引發(fā)的立案交通事故27起,其中發(fā)生了3起酒后駕駛引發(fā)重大及典型的交通事故。   一、2008年12月14日下午5點左右,醉酒的無證司機孫偉銘駕駛一輛別克轎車,在成龍路卓錦城路段發(fā)生一起4死1重傷的交通事故。當日,孫偉銘在明知無駕駛執(zhí)照、醉酒駕車的情況下,以138公里的時速在限速60公里的道路上高速駕車,最終導致在成龍路卓錦城路口,越過道路中心雙黃實線,連撞4車,造成嚴重后果。12月25日,成都市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孫偉銘作出了批捕決定。   二、2009年4月26日11點10分,二環(huán)路永豐立交橋上發(fā)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輛黑色悍馬連撞4輛出租車和1輛電動自行車后,駕駛員將車丟棄在機場高速輔道桐梓林段附近,棄車逃跑。車禍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經(jīng)查明,當晚駕駛悍馬車的駕駛員蔣佳君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事發(fā)后成都市檢察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蔣佳君作出了批捕決定。   三、2009年6月4日晚10時20分,駕駛員郭亮駕駛一輛切諾基越野車在行駛途中撞到一名走路的女子,兩人發(fā)生爭吵后隨即抓扯起來。交警三分局事故民警趕至現(xiàn)場勘查,由于該男子涉嫌酒后駕車,民警將該男子帶到附近醫(yī)院抽血檢驗。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郭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然高達334.7mg/100ml!警方依據(jù)《道法》規(guī)定將郭亮行政拘留15日,罰款1500元、扣12分、駕照暫扣半年。

5,醉酒駕駛的實例舉3個即可并且說出其后果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酒駕新規(guī)定一、將第九十一條修改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將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原第九十六條第二款作為第四款。

6,有那些關于酒駕后出交通事故的故事

 2011年3月5日下午3時左右,江西財經(jīng)大學研二學生楊菲[1],剛從公交車上下來,站在江西財經(jīng)大學西門口(離馬路還有十幾米遠,在我們都認為的安全地帶),被一輛本應正常行駛在馬路上的本田越野車(贛M23529)撞飛,送醫(yī)院當晚腦死亡,后因醫(yī)治無效宣布死亡。這輛酒駕越野造成2死4傷,死者除了菲菲,還有一位江財同學熟知的餐館老板!而這個肇事司機正是江西農(nóng)業(yè)大學鼎鼎大名的副校長廖為明!   3月5日,即車禍發(fā)生的當天下午,肇事者竟然被保釋??!直到第二天傍晚,在受害者家屬強烈的要求下,在相關部門的施壓下才又一次被收押。   楊菲發(fā)生慘禍的當天,直到她被宣布腦死亡的當天晚上,陪在她身邊的只有家人、同學和財大的老師。父親為了不可能的希望不肯拔掉女兒的呼吸機,不肯在死亡單上簽字。   而肇事者江西農(nóng)大的副校長家屬竟然以家里孩子需要照顧為由(孩子要中考了)就連給楊菲父母的一句道歉都沒有就匆匆離開。菲菲你雖生在百姓家,但你也是爸媽的心頭肉。孩子養(yǎng)到23歲不容易,真的不容易。全部媒體被下封口令??!悲慘的事情已經(jīng)過去三天,全城媒體和目擊者的集體失聲,江西的新聞,卻只有山東的齊魯電視臺進行了簡單的報道。 一審判決  半年過去了,江西農(nóng)業(yè)大學原副校長廖為明酒駕肇事案開庭審理41天后,10月19日下午3時,南昌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廖為明因犯交通肇事罪僅判處有期徒刑3年,駁回死者楊菲父親楊維國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1元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定,今年3月5日下午,廖為明酒后駕駛越野車經(jīng)江西財經(jīng)大學西門口,超越一輛正在上客的公交車時,先碰倒2名在讀大學生,后車頭左前方碰撞到公交車右后角,隨后,廖為明為了保護自己,避免沖向隔離帶和圍墻,向右打方向盤,造成大學校門口2死4傷重大傷亡交通事故。南昌交警部門第二天才進行血樣檢測認定,廖為明血樣中的乙醇含量先為34mg/100ml 后55.38mg/100ml,,如此不負責任的態(tài)度;檢察機關玉蓉檢察官以 “普通交通肇事罪”起訴,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廖為明向經(jīng)開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廖為明辯護律師當庭贊許玉蓉檢察官“說的非常精準” 9月7日到庭人都見證狼狽為奸這一幕。經(jīng)開區(qū)人民法院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采用認罪程序審理該案,讓許多未查清事實,避開了庭審程序,讓廖為明逃避了更多的犯罪事實,達到減刑的目的,嚴重違反法定訴訟程序。南昌經(jīng)開區(qū)人民法院考慮廖為明有投案說假話自首情節(jié)(廖為明3.5日當交警面說沒喝酒,血樣檢測結果出才承認)和酒駕造成6人死傷賠償?shù)纫蛩兀婪◤妮p判處廖為明有期徒刑3年。對于楊維國提出追加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1元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于法無據(jù)當庭駁回。宣判之后,楊菲的父母當庭認為量刑過輕,表示要上訴。酒駕,大學校門口造成大學生研究生2死4傷重大傷亡交通事故,廖為民認為判重,表示需要和律師、家人商量之后,再做決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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