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質,山西汾酒酒廠是國企還是央企

1,山西汾酒酒廠是國企還是央企

山西汾酒廠是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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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酒廠是國企還是央企

2,汾酒集團釀酒分廠是什么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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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和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什么關系

合作關系。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是兩種不同的企業(yè)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不能上市,要上市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對消費者來說,產品是完全一樣的。對投資者來說,當然只認股份有限公司。

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和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什么關系

4,汾酒的簡介

汾酒的傳統(tǒng)風格是:酒精清澈透亮,幽雅清香,純正柔和,回甜口爽,質量穩(wěn)定,飲后綿長。包裝精美,規(guī)格多樣,深受國內外消費者的歡迎。汾酒的主體香為乙酸乙酯。汾酒十分干凈,衛(wèi)生指標先進。 汾酒是清香型白酒的典型,是由幾千年的傳統(tǒng)工藝深化而成的好酒。它的生產工藝流程可以說明這一點。 汾酒釀造,歷來選用優(yōu)質高粱為原料,以當?shù)貎?yōu)良古井水和地下水為釀造用水。以大麥、豌豆為制曲原料,接種天然微生物群落,制成青茬曲,中溫曲,紅心曲,分別制曲,混合使用。成品曲有典型的清香和曲香。 杏花村的釀酒史最少可以追溯到1500年以前。唐時,杏花村有72家酒作坊,清代中葉增至二百二十余家。 1993年,成立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公司,將原汾酒廠全部資產劃歸其所有。(集團)公司又拿出其中的高效益主體部分組建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行 股票,上市經營,走上了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的道路。 2002年4月2日,汾酒(集團)公司由山西省政府授權經營,正式注冊改制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屬于什么性質的企業(yè)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yè)法人。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 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二) 公司以資產為限承擔債務責任。公司清算時,僅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不能在公司資產之外主張債權;(三) 公司股東人數(shù)應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但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為一個。股東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四) 股權轉讓應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豆痉ā芬?guī)定:“當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其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yōu)先購買權;(五) 公司不能公開募集股份,不能發(fā)行股票。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資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資取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 股東符合法定人數(shù);(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 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 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 有公司住所?!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并通過發(fā)行股票(或股權證)籌集資本的企業(yè)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資本總額平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每一股有一表決權,股東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權利,承擔義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本質上講只是一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而已。由于法律規(guī)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能在50人以下,這就限制了公司籌集資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克服了這種弊端,將整個公司的注冊資本分解為小面值的股票(一般是人民幣一元,當然也有例外:2000年,李嘉誠曾經購買過一個不知名公司發(fā)行的一股股票,總價是1500萬港幣,從而將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總數(shù)提到到5股),可以吸引數(shù)目眾多的投資者,特別是小型投資者。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使得它在組織管理上有很多不同于有限責任公司的地方。一、注冊資本:同樣指登記的實收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一千萬元;二、權力機構: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的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shù)或者2/3以上通過——在中國這種情況下,大量以投機為目的的股民根本不關于企業(yè)具體經營情況,更不要說自己出錢去參加股東大會,這樣就為大股東操縱表決創(chuàng)造了條件;另一點區(qū)別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自由轉讓股份,不需要經過其他人同意;三、董事會和經理:這里和有限責任公司基本相同;董事長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經理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同時,董事應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對于上市企業(yè)而言,還需要聘請獨立的外部董事。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company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金額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財產負責的公司。設立方式主要有:①發(fā)起設立。即所有股份均由發(fā)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②招募設立。即發(fā)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guī)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guī)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guī)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組織機構主要包括:①股東大會。即全體股東所組成的機構。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和議事機構。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均由股東大會做出決議。股東大會的職權主要有:聽取和審核董事會、監(jiān)事會以及審計員的報告;負責任免董事、監(jiān)察人或審計員以及清算人;確定公司盈余的分配和股息紅利;締結變更或解除關于轉讓或出租公司營業(yè)或財產以及受讓他人營業(yè)或財產的契約;做出增減資本、變更公司章程 、解散或合并公司的決策。②董事會。即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的集體機構。它是公司對內執(zhí)行業(yè)務、對外代表公司的常設理事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代表公司對各種業(yè)務事項做出意見表示或決策,以及組織實施和執(zhí)行這些決策;除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外,公司日常業(yè)務活動中的具體事項,均由董事會決定。③監(jiān)事會。即對董事會執(zhí)行的業(yè)務活動實行監(jiān)督的機構。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從股東中選任,不得由董事或經理兼任。監(jiān)事會的職權主要有:列席董事會會議,監(jiān)督董事會的活動,定期和隨時聽取董事會的報告,阻止董事會違反法律和章程的行為;隨時調查公司業(yè)務和財務情況,查閱帳簿和其他文件;審核公司的結算表冊和清算時的清算表冊;召集股東大會;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I集資金的方式主要有:①發(fā)行股票。股票是公司發(fā)給股東的入股憑證,是股東擁有公司財產所有權的法律證書 ,也是股東據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依法進行買賣,價格隨行就市。股票的種類有: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普通股票和優(yōu)先股票、有票面值股票和無票面值股票、單一股票和復數(shù)股票等。②發(fā)行公司債券。債券是公司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手續(xù)發(fā)行,承擔在指定時間內支付一定利息和償還本金義務的有價證券。債券可分為記名債券和無記名債券兩種。記名債券在轉讓時,除要交付債券外 ,還要在債券上背書;無記名債券在轉讓時立即生效。公司債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債權人,無權參與公司事務和業(yè)務的決策,只是根據債券金額享有向公司請求支付固定利息的權利。公司債券清償期屆滿時,公司負有向債券持有者清償債券本金的義務,公司解散時,債券持有者有權優(yōu)先從公司財產中受償。
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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