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白酒消費稅怎么籌劃,白酒的消費稅求解

1,白酒的消費稅求解

請注意本題中的計量單位的變化。200萬元=200x10000=2000000(元),20噸=20x1000=20000(千克)

白酒的消費稅求解

2,特殊業(yè)務消費稅的納稅籌劃

有關特殊業(yè)務消費稅的納稅籌劃   我國現(xiàn)行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稅務部門對需要調節(jié)的特殊消費品或消費行為在征收增值稅的同時再征收一道消費稅,形成雙層調節(jié)模式。那么其中的幾種特殊業(yè)務的消費稅納稅怎么籌劃呢?   一、兼營行為的納稅籌劃   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稅法的上述規(guī)定要求納稅人必須注意分別核算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的生產(chǎn)情況,這一納稅籌劃方法看似簡單,但如果納稅人不了解稅法的這一規(guī)定,而沒有分別核算的話,在繳納消費稅的時候就會吃虧。因此,納稅人在進行納稅申報的時候,必須要注意消費品的組合問題,沒有必要成套銷售的,就不宜采用這種銷售方式。   例1:某公司既生產(chǎn)經(jīng)營糧食白酒,又生產(chǎn)經(jīng)營藥酒,兩種產(chǎn)品的消費稅稅率分別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10%。2009年度,糧食白酒的銷售額為200萬元,銷售量為5萬千克,藥酒銷售額為300萬元,銷售量為4萬千克,但該公司沒有分別核算。2010年度,該公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狀況與2009年度基本相同,現(xiàn)在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統(tǒng)一核算糧食白酒和藥酒的銷售額;方案二,分別核算糧食白酒和藥酒的銷售額。從節(jié)稅的角度出發(fā),應當選擇哪套方案?   分析:方案一,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適用兩種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適用較高稅率。在該方案下,該公司的納稅情況如下:  ?、倬祁悜{消費稅   =(200+300)×20%+(5+4)×1   =109(萬元)  ?、诰祁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109×(7%+3%)=10.9(萬元)   ③合計應納稅額   =109+10.9=119.9(萬元)   方案二,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適用兩種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分別核算后可以適用各自的稅率。在該方案下,該公司的納稅情況如下:  ?、偌Z食白酒應納消費稅   =200×20%+5×2×0.5=45(萬元)  ?、诩Z食白酒應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45×(7%+3%)=4.5(萬元)   ③藥酒應納消費稅   =300×10%=30(萬元)  ?、芩幘茟{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0×(7%+3%)=3(萬元)   ⑤合計應納稅額   =45+4.5+30+3=82.5(萬元)  ?、薇确桨敢还?jié)稅額   =119.9-82.5=37.4(萬元)   因此,該公司應當選擇方案二。方案二由于充分利用了分別核算可以適用不同稅率的政策從而達到了節(jié)稅的效果。   二、出口應稅消費品的納稅籌劃   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對納稅人的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已經(jīng)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出口時,在出口環(huán)節(jié)可以享受退稅的待遇。從納稅籌劃的角度出發(fā),納稅人開拓國際市場,也是一種重要的納稅籌劃方式。   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出口的應稅消費品辦理退稅后,發(fā)生退關,或者國外退貨進口時予以免稅的,報關出口者必須及時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補繳已退的消費稅稅款。納稅人直接出口的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后,發(fā)生退關或者國外退貨,進口時已予以免稅的,經(jīng)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暫不辦理補稅,待其轉為國內銷售時,再申報補繳消費稅。因此,在發(fā)生出口貨物退關或者退貨時,適當調節(jié)辦理補稅的時間,可以在一定時期占用消費稅稅款,相當于獲得了一筆無息代款。   例2:2009年1月某公司一批出口自產(chǎn)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手續(xù)后發(fā)生退貨,該批貨物的總價值為500萬元,消費稅稅率為20%.2個月的市場利率為3%.該企業(yè)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2009年1月退貨時申報補繳消費稅;方案二,2009年3月轉為國內銷售時補繳消費稅。從節(jié)稅的角度出發(fā),該企業(yè)應當選擇哪套方案?   分析:方案一,該公司的納稅情況如下:  ?、賾{消費稅=500×20%   =100(萬元)  ?、趹{附加稅=100×10%   =10(萬元)  ?、劾塾嫅{稅額   =100+10=110(萬元)   方案二,該公司的納稅情況如下:   ①應納消費稅   =500×20%=100(萬元)  ?、趹{附加稅=100×10%=10(萬元)   ③累計應納稅額   =100+10=110(萬元)  ?、鼙确桨敢还?jié)稅   =110×3%=3.3(萬元)   因此,該公司應當選取擇方案二。   三、以外匯結算應稅消費品的納稅籌劃   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人民幣計算。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fā)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確定后一年內不得變更。從納稅籌劃的角度來,人民幣折合率既可以采用銷售額發(fā)生當天的國家外匯牌價,也可以用當月初的外匯牌價。一般來說,外匯市場波動越大,通過選擇折合率進行納稅籌劃的必要性越大,越以較低的人民幣匯率計算應納稅額,越有利于納稅籌劃。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匯率的折算方法一經(jīng)確定,一年內不得隨意變動。因此,在選擇匯率折算方法的時候,需要納稅人對未來的經(jīng)濟形勢及匯率走勢作出恰當?shù)呐袛?。同時,這一限制也對這一納稅籌劃方法的效果產(chǎn)生很大影響。當然,納稅籌劃應當體現(xiàn)在點點滴滴的稅負減輕之中,納稅籌劃更體現(xiàn)為一種意識,在某一方面節(jié)稅效果不是很明顯,但是對于一個涉及眾多稅種的大型企業(yè)來講,納稅籌劃的效果不能小視。   例3:某企業(yè)某年4月15日取得100萬美元銷售額,4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為1美元:7.3元人民幣,4月15日的外匯牌價為1美元:7.1元人民幣。預計未來較長一段時間,美元將持續(xù)貶值。企業(yè)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按照每月第一日的外匯牌價來計算銷售額,方案二,按照結算當時的外匯牌價來計算銷售額。從節(jié)稅的角度出發(fā),該企業(yè)應當選擇哪套方案?   分析:方案一,該企業(yè)的納稅情況如下:  ?、倜涝N售額=100(萬元)   ②外匯牌價=1:7.3  ?、廴嗣駧配N售額   =100×7.3=730(萬元)   方案二,該企業(yè)的納稅情況如下  ?、倜涝N售額=100(萬元)  ?、谕鈪R牌價=1:7.1  ?、廴嗣駧配N售額=100×7.1=710(萬元)   方案二較方案一少計銷售額=730-710=20(萬元)   因此,該企業(yè)應當選擇方案二。方案二由于充分利用了匯率變動的趨勢以及稅法允許的換算方法從而達到了節(jié)稅的效果。   四、包裝物的納稅籌劃   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以及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chǎn)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或者已收取的時間超過12個月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凡納稅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因此,企業(yè)如果想在包裝物上節(jié)省消費稅,關鍵是包裝物不能作價隨同產(chǎn)品出售,而應采取收取“押金”的形式,這樣“押金”就不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計算消費稅額。即使在經(jīng)過1年以后,需要將押金并入應稅消費品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也使企業(yè)獲得了該筆消費稅的1年免費使用權。這種納稅籌劃在會計上的處理方法,根據(jù)《財政部關于消費稅會計處理的規(guī)定》(財會[1993]83號),隨同產(chǎn)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guī)定應繳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yè)務支出”(按目前會計準則,該科目應換為“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企業(yè)逾期未退還的包裝物押金,按規(guī)定應繳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yè)務支出”(按目前會計準則,應為“其他業(yè)務成本”)、“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上,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例4:某焰火廠生產(chǎn)一批焰火共10000箱,每箱價值200元,其中包含包裝物價值15元,焰火的消費稅稅率為15%.該廠有兩套銷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按照每箱200元價格銷售;方案二,按照185的價格銷售,收取15元押金。從節(jié)稅角度出發(fā),該企業(yè)應當選擇哪套方案?   分析:在方案一下,企業(yè)應當按照銷售額繳納消費稅。在該方案下,該廠的納稅情況如下:  ?、賾愪N售額   =200×10000=2000000(元)  ?、趹{消費稅   =2000000×15%=300000(元)   在方案二下,企業(yè)收取的包裝物押金不計入銷售額。在該方案下,該廠的納稅情況如下:  ?、賾愪N售額   =185×10000=1850000(元)  ?、趹{消費稅   =1850000×15%=277500(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節(jié)稅額   =300000-277500=22500(元)   根據(jù)現(xiàn)行消費稅政策,如果1年后該押金仍未退還,則該廠應當補繳消費稅。假設市場年利率為10%。該廠的納稅情況如下:   ①應稅銷售額   =15×10000=150000(元)  ?、趹{消費稅   =150000×15%=22500(元)   ③比方案一節(jié)稅額   =22500×10%=2250(元)   因此,該廠應當選擇方案二。   五、包裝方式的納稅籌劃   根據(jù)《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三條的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或者將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裝進行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如果納稅人需要將不同稅率的商品組成套裝進行銷售時應當盡量采取先銷售后包裝的方式進行核算,而不要采取先包裝后銷售的方式進行核算。   例5:某酒廠生產(chǎn)各種類型的酒,以適應不同消費者需求。春節(jié)來臨,大部分消費者都以酒作為饋贈親朋好友的禮品,針對這種市場情況,公司于一月初推出“組合裝禮品酒”的促銷活動,將白酒、白蘭地酒和葡萄酒各一瓶組成價值115元的成套禮品酒進行銷售,三種酒的出廠價分別為50元/瓶、40元/瓶,25元/瓶、白酒的消費稅稅率為0.5元/斤加上出廠價的20%,白蘭地酒和葡萄酒的消費稅稅率為銷售額的10%.假設這三種酒每瓶均為1斤裝,該月共銷售1萬套禮品酒。該企業(yè)可以采取兩種促銷方式:方案一,先包裝后銷售;方案二,先銷售后包裝。從節(jié)稅角度出發(fā),該企業(yè)應當采取哪套方案?   分析:方案一,由于該企業(yè)采取先包裝后銷售的方式促銷,屬于混合銷售行為,應當按照較高的稅率計算消費稅額。在該方案下,該企業(yè)的納稅情況如下:  ?、賾愪N售額   =(50+40+25)×10000=1150000(元)  ?、趹愪N量=3×10000=30000(斤)   ③應納稅額   =30000×0.5+1150000×20%=245000(元)   方案二,該企業(yè)的納稅情況如下:   ①白酒應納稅額   =10000×(1×0.5+50)×20%=105000(元)  ?、诎滋m地應納稅額   =40×10000×10%=40000(元)  ?、燮咸丫茟{稅額   =25×10000×10%=25000(元)   ④累計應納稅額   =105000+40000+25000   =170000(元)   方案二比方案一節(jié)稅額   =245000-170000=75000(元)   因此,該企業(yè)應當選擇方案二。方案二由于分別適用應稅消費品各自稅率從而達到了節(jié)稅效果。 ;

特殊業(yè)務消費稅的納稅籌劃

3,計算糧食白酒應納消費稅

當月應納消費稅=4*5000*20%+5000*0.5+2.5*4000*15%+4000*0.5+5*3000*20%+0.5*3000
消費稅中只有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稅的方法。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shù)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比例稅率。白酒的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1元/公斤(1000元/噸)9月份消費稅=1500*20%+50*0.1=300+5=305萬元

計算糧食白酒應納消費稅

4,將資產(chǎn)的糧食白酒用于泡制藥酒 消費稅怎么算

以糧食白酒為酒基泡制藥酒,按糧食白酒是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政策依據(jù):國稅發(fā)[1997]84號)糧食白酒是適用稅率 比例稅率20%+定額稅率0.50元/500克或500毫升(政策依據(jù) 消費稅暫行條例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一、調整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比例稅率調整為定額稅率的比例稅率?! 。ㄒ唬┒~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ǘ┍壤惵剩骸 。?、糧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為原料的蒸餾酒,下同)25%。下列酒類產(chǎn)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比例稅率: ?。Z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chǎn)的白酒 ?。约Z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薯類白酒15%。

5,關于糧食白酒的消費稅問題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自2006年4月1日起,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tǒng)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如果實際銷售商品是按體積標注計量單位的,應按500毫升為1斤換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一、調整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 〖Z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比例稅率調整為定額稅率的比例稅率?! 。ㄒ唬┒~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ǘ┍壤惵剩骸 。?、糧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為原料的蒸餾酒,下同)25%。下列酒類產(chǎn)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比例稅率: ?。Z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chǎn)的白酒 ?。约Z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园拙苹蚓凭珵榫苹?,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薯類白酒15%。
現(xiàn)在實行復合計征,0.2*35000*(1+10%)/(1-20%)*20%+0.5*400答案錯了

6,酒廠消費稅籌劃

第一、利用“價格”平臺合理避稅根源:——“從價計征”   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量×單位價×稅率   二、利用關聯(lián)方交易,“轉讓定價”是最常用的避稅方法   三、案例:   1、消費稅案例——酒廠售酒,低價售酒給經(jīng)銷商   2、預提所得稅案例——外商技術轉讓費,低價轉讓給中方合資企業(yè)   3、關稅案例——低價的抵岸價格,作為計稅價格,進口商再轉手給真正的進口商   4、所得稅直接轉移利潤案例——“高進低出”將高稅區(qū)的利潤轉移給低稅區(qū)的關聯(lián)方   5、所得稅“搭橋”轉移利潤案例——如果交易雙方不是關聯(lián)方,可以通過在與真正交易對象所在地的關聯(lián)方“搭橋”實現(xiàn)利潤轉移   6、所得稅構造“信箱公司”轉移利潤案例——通過在避稅地注冊一個用來“搭橋”的信箱公司起到轉移利潤目的   7、所得稅“膨脹成本”沖減應納稅所得額案例:   (1)工資成本膨脹案例   (2)原材料進成本膨脹案例   (3)費用成本攤銷   (4)固定資產(chǎn)折舊成本   (5)廣告宣傳費進成本——如:廣告費進成本控制不得超過銷售收入2%總公司超過2%,子公司不足2%,就可以讓總公司的廣告費,由不   足2%子公司承擔;又比如,如果兩個子公司,甲地所得稅稅負重,   可以讓甲公司承擔   8、增值稅案例   (1)利用混合銷售與兼營業(yè)務稅收政策區(qū)別,將混合銷售產(chǎn)品價格轉化為服務費     第二 利用“漏洞”平臺避稅籌劃方法研究   一、漏洞三種形式   二、納稅人鉆漏洞好處   1、增值稅漏洞   2、消費稅漏洞   3、營業(yè)稅漏洞   4、關稅漏洞   5、企業(yè)所得稅漏洞   6、個人所得稅漏洞

7,酒廠 消費稅

第一、利用“價格”平臺合理避稅根源:——“從價計征”   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量×單位價×稅率   二、利用關聯(lián)方交易,“轉讓定價”是最常用的避稅方法   三、案例:   1、消費稅案例——酒廠售酒,低價售酒給經(jīng)銷商   2、預提所得稅案例——外商技術轉讓費,低價轉讓給中方合資企業(yè)   3、關稅案例——低價的抵岸價格,作為計稅價格,進口商再轉手給真正的進口商   4、所得稅直接轉移利潤案例——“高進低出”將高稅區(qū)的利潤轉移給低稅區(qū)的關聯(lián)方   5、所得稅“搭橋”轉移利潤案例——如果交易雙方不是關聯(lián)方,可以通過在與真正交易對象所在地的關聯(lián)方“搭橋”實現(xiàn)利潤轉移   6、所得稅構造“信箱公司”轉移利潤案例——通過在避稅地注冊一個用來“搭橋”的信箱公司起到轉移利潤目的   7、所得稅“膨脹成本”沖減應納稅所得額案例:   (1)工資成本膨脹案例   (2)原材料進成本膨脹案例   (3)費用成本攤銷   (4)固定資產(chǎn)折舊成本   (5)廣告宣傳費進成本——如:廣告費進成本控制不得超過銷售收入2%總公司超過2%,子公司不足2%,就可以讓總公司的廣告費,由不   足2%子公司承擔;又比如,如果兩個子公司,甲地所得稅稅負重,   可以讓甲公司承擔   8、增值稅案例   (1)利用混合銷售與兼營業(yè)務稅收政策區(qū)別,將混合銷售產(chǎn)品價格轉化為服務費     第二 利用“漏洞”平臺避稅籌劃方法研究   一、漏洞三種形式   二、納稅人鉆漏洞好處   1、增值稅漏洞   2、消費稅漏洞   3、營業(yè)稅漏洞   4、關稅漏洞   5、企業(yè)所得稅漏洞   6、個人所得稅漏洞
(2)甲酒廠:①銷售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不交消費稅。②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某啤酒廠銷售B型啤酒10噸給某商業(yè)公司,開具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42760元,收取

8,消費稅營業(yè)稅籌劃

方案一,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適用兩種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的適用較高稅率。在該方案下,該公司的納稅情況如下:  ①酒類應納消費稅  =(200+300)×20%  =100(萬元) ?、诰祁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100×(7%+3%)=10(萬元) ?、酆嫌嫅{稅額  =100+10=110(萬元)  方案二,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適用兩種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分別核算后可以適用各自的稅率。在該方案下,該公司的納稅情況如下: ?、偌Z食白酒應納消費稅  =200×20%=40(萬元)  ②糧食白酒應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4×(7%+3%)=4(萬元)  ③藥酒應納消費稅  =300×10%=30(萬元) ?、芩幘茟{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0×(7%+3%)=3(萬元)  ⑤合計應納稅額  =40+4+30+3=77(萬元) ?、薇确桨敢还?jié)稅額  =110-77=33(萬元)  因此,該公司應當選擇方案二。方案二由于充分利用了分別核算可以適用不同稅率的政策從而達到了節(jié)稅的效果。樓主既然給出銷售額了,應該就給出更為詳細的消費稅率,既沒多少千克扣多少錢。
除了消費稅、營業(yè)稅之外,還有增值稅、關稅、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企業(yè)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資源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chǎn)稅、城市房地產(chǎn)稅、印花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農(nóng)林特產(chǎn)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 具體歸納如下: 納稅的分類 1、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 2、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資源稅:資源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 4、財產(chǎn)稅:房產(chǎn)稅、城市房地產(chǎn)稅等; 5、行為稅:印花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6、其他稅:農(nóng)林特產(chǎn)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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