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白酒怎么入帳,公司購買的酒水應如何做帳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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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購買的酒水應如何做帳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招待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公司購買的酒水應如何做帳務處理

2,公司購買的酒類如何入賬

我個人認為,應區(qū)分酒類的去向,如果是招待就營業(yè)費用的招待費;如果是員工福利就管理費用的福利費,當然如果每月有從員工工資計提福利費,那這酒水是員工福利的話,只能沖應付福利費了。老師你的見解呢?

公司購買的酒類如何入賬

3,自購包材銷售瓶裝白酒的企業(yè)財務如何入賬

購買時:借:周轉材料---包裝物貸:銀行存款銷售白酒領用包材時:借:銷售費用---包裝物貸:周轉材料
材料---包裝物
用---包裝物用---包裝物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自購包材銷售瓶裝白酒的企業(yè)財務如何入賬

4,銷售白酒的會計如何處理賬務

你想要了解什么呢?如果是自產自銷就有以下了一般都是銷售產品,購入原料,購買辦公用品,發(fā)生業(yè)務招待費,計提工資,發(fā)放工資,計提各種稅,計提堤圍費,交納上月各種費用,稅;資金不足借款,預付款,預收款,結轉制造費用,結轉成本,結轉損益。如果你是零售商的話銷售產品,購入商品,后面的不要結轉成本與制造費用其它都一樣。

5,公司買入大金額的酒后期分攤到各個月入賬做什么科目

不要做預計分攤計劃。購入貨物,就計入庫存商品,庫存用品。比如按照辦公用品管理,辦理入庫,出庫手續(xù)。借庫存商品(材料,或庫存用品),待銀行存款待消耗時辦理出庫手續(xù),借費用科目,貸庫存商品。按月出庫,或按次按量出庫。
酒如果是和月餅,花生油一起發(fā)的,那就是作為中秋員工的福利,就應該算在福利費中,不大清楚貴公司具體情況,但一般是福利費用。

6,購進酒時支付的保險費如何做賬

保險費應該計入到酒的成本中啊,購買產品 的運輸費,保險費,人工搬運費都要計入到成本中,只是這部分不加進項增值 稅,如果 進貨時的進項稅不能抵扣的話也要計入到成本中。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 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個人認為如果你的酒是作為存貨購入的話,保險費應當也入存貨成本
你好!保險費一并計入酒的入賬價值打字不易,采納哦!

7,賣啤酒的得到一部分費用怎么入賬

計入銷售費用。客戶賣的啤酒很好,公司獎勵客戶一部分費用,是屬于促銷行為因此,入銷售費用。
論啤酒的質量標準與啤酒質量 中國酒網 ( 2004-8-21) 1.透明度: 《啤酒》國家標準 gb/t 4927-91規(guī)定為:清亮透明,無明顯懸浮物和沉淀物。在實際檢測中,我們發(fā)現無論什么品牌的啤酒,也無論出廠時間的長短,啤酒中都會有一些沉淀物(或懸浮物),僅數量多少的差別?!稑藴省分小盁o明顯沉淀物”就是一個含糊的詞。所謂“無明顯”,我們的理解是“不應有肉眼隨意就能看見的異物”,企業(yè)為了給自己的產品質量辯護,往往對比較明顯的沉淀,也認定為“不明顯”,因此產生判定誤差,作為執(zhí)法檢驗部門也沒有足夠的理由說服。 2.色度: 《標準》要求:8-12度淡色啤酒為5.0-9.5ebc(優(yōu)級)?,F在的啤酒正向著淡爽型方向發(fā)展(尤其是南方),消費者對啤酒顏色的要求是淺一些好。為迎合消費者,啤酒廠家將啤酒的色度做得越來越淺,經常檢測到色度為4.0ebc左右的啤酒,我們認為不合格,廠家卻認為很自豪,因為消費者喜歡。 3.香氣、口味: 對香氣和口味的鑒定只有專業(yè)的評酒師才能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斷,作為檢驗、執(zhí)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對此很難予以正確的評價,除非酒質已變壞到了相當“驚人”的程度。 4.原麥汁濃度: 《標準》中規(guī)定為(x+/- 0.3)度才符合要求,在實際檢測中,若低于(x-0.3)度,企業(yè)也認可為不合格,但若高于(x+0.3)度,則企業(yè)認為是自己多投入了,廠家的成本上去了,實際上也就是讓消費者多得了實惠,若再判定為不合格,廠家覺得太冤,太委屈。設身處地地想想,企業(yè)的這些想法也不無道理,作為檢驗執(zhí)法部門,我們應當維護《標準》的嚴肅性,依據《標準》,該判定為不合格的還是判定為不合格,但作為消費者,我們對企業(yè)表示充分的理解。 5.總酸: 《標準》中,對 8-12度啤酒規(guī)定為 < 2.6ml/100ml,我們在實際檢測中感到,這項指標要求太低了,大部分啤酒的總酸都 < 2.0ml/100ml,最高也 <2.2ml/100ml,我們認為,指標放得太松,不利于企業(yè)產品質量的提高。 6.保質期: 《標準》中規(guī)定:熟啤≥120 d,而實際上,大部分啤酒60天后,口感就有明顯變化(老化),但目前仍沒有有效地檢測方法。 近二十年來,啤酒的產量迅猛增長,客觀地說,啤酒的質量也在不斷提高,但良萎不齊。應該看到,現在的啤酒檢測項目還不夠齊全,檢測手段還不夠完善,作為產品的質量標準也應隨著產品質量的不斷改進,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時代發(fā)展的要求。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對今后《標準》的修訂提幾點不成熟的建議。 (1) 增加可能危害人民身體健康的項目的檢驗。例如微生物的厭氧菌、含硫化合物等。 (2)判斷指標應盡可能“量”化。例如沉淀物的多少用百分比含量表示,香氣、口味是否純正,用幾種典型的成份含量為代表來表示,這樣可以避免爭議的產生。 (3)指標數值要考慮企業(yè)的實際情況,如色度的范圍放寬,尤其下限可以適當放開;原麥汁濃度可以確定下限而不固定上限。 (4)隨著啤酒生產技術的提高,有些項目的要求應該相應的有所提高,如雙乙酸含量應降低一些,大部分啤酒的檢測結果都在 0.05-0.10mg/l(有波動);總酸含量也應適當降低。 (5)啤酒的保質期不僅僅要從時間上予以限制,還應從某些成份的變化上加以限制,如啤酒的老化程度,現在普遍認為隨著老化的加重,反一2一壬烯醛的含量有所提高,是否可以用它作代表,用作判斷老化程度的依據。 總之,產品標準合理與否,將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的經濟利益和消費者的身心健康。我們希望全國的啤酒企業(yè)、檢驗機構以及執(zhí)法部門共同關心啤酒標準的制訂和執(zhí)行
銷售費用
入銷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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