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白酒的稅收是多少,白酒廠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1000

1,白酒廠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1000

2是將公斤換算為市斤(500克)

{0}

2,白酒稅率多少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查看 回答 酒的稅率如下: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2、黃酒240元/噸。3、啤酒。(1)甲類啤酒250元/噸;(2)乙類啤酒220元/噸。4、其他酒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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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6月銷售收入為32

D

{2}

4,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4月銷售糧食白酒4000斤取得銷

4000*0.5+12000*20%=4400

5,白酒的稅率是多少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查看 回答 酒的稅率如下: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2、黃酒240元/噸。3、啤酒。(1)甲類啤酒250元/噸;(2)乙類啤酒220元/噸。4、其他酒10%。

6,D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5月銷售糧食白酒60噸

白酒施行從量(每斤0.5元)從價(20%)復合計征消費稅: 此題正確計算應該是250*20%+(60*1000*0.5*2)/10000=56萬

7,白酒的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銷售白酒繳納的稅種有增值稅和消費稅,增值稅稅率為17%,而消費稅采取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相結合,根據(jù)財稅〔2006〕33號規(guī)定: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從價定率稅率統(tǒng)一為20%;從量定額稅率為0.5元每斤(500克)或0.5元每500毫升。法律依據(jù):《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標準如下:(一)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二)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jù)生產(chǎn)規(guī)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chǎn)規(guī)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yè)生產(chǎn)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8,某酒廠2010年5月銷售啤酒20噸單價5000元噸該酒廠本月應繳納

選項C只顯示個5,應該是5000元吧。如果是5000元的話,應該是C出廠價超過3000元/噸的,按250元/噸計算,250*20=5000元不明白啊 = =!

9,白酒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征收的稅率。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酒產(chǎn)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并在2009年7月份開始實行,屆時盡管稅率不變,但稅基改變將使白酒納稅額提高一倍。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第六條 凡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實行獨立經(jīng)濟核算,并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yè)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shù)囟悇諜C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除按照稅務機關規(guī)定不需辦理稅務登記者外,應當在按照稅收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成為法定納稅人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當?shù)囟悇諜C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第八條 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應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和有關批準文件,同時提供有關證件。主管稅務機關對前款報告、文件、證件審核后,予以登記,發(fā)給稅務登記證。稅務登記證只限納稅人使用,不得轉借或轉讓。稅務登記的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地址、所有制形式、隸屬關系、經(jīng)營方式、經(jīng)營范圍以及其它有關事項。

10,1酒行小規(guī)模要繳納資源稅或印花稅嗎2010年成立廣東惠州

資源稅是以各種應稅自然資源為課稅對象、為了調節(jié)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xiàn)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一種稅。因為酒不屬于自然資源,不論是否為個體戶,酒行均不用繳納資源稅?! ∮』ǘ愂且U納的稅種,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或者憑征的件數(shù)為計稅依據(jù)。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一般稅是由自己申報,銀行代扣要稅務局、銀行、單位(個人)簽訂扣協(xié)議,但也要自行申報。我也不確定,還是看看專業(yè)人士怎么說。

11,酒的稅收是多少啊

銷售酒屬于消費稅,對應稅率為1.白酒,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黃酒,稅率為240元/噸3.啤酒,稅率為250元/噸(1)甲類啤酒,稅率為220元/噸(2)乙類啤酒,稅率為220元/噸4.其他酒,,稅率為10%(一)白酒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大米、糯米、大麥、小麥、小米、青稞、白薯(紅薯、地瓜)、木薯、馬鈴薯(土豆)、芋頭、山藥等各種糧食和薯類為原料,經(jīng)過糖化、發(fā)酵后,采用蒸餾方法釀制的白酒。(二)黃酒黃酒是指以糯米、粳米、秈米、大米、黃米、玉米、小麥、薯類等為原料,經(jīng)加溫、糖化、發(fā)酵、壓榨釀制的酒。由于工藝、配料和含糖量的不同,黃酒分為干黃酒、半干黃酒、半甜黃酒、甜黃酒四類。黃酒的征收范圍包括各種原料釀制的黃酒和酒度超過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三)啤酒啤酒是指以大麥或其他糧食為原料,加入啤酒花,經(jīng)糖化、發(fā)酵、過濾釀制的含有二氧化碳的酒。啤酒按照殺菌方法的不同,可分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鮮啤酒。啤酒的征收范圍包括各種包裝和散裝的啤酒。無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稅。(四)其他酒其他酒是指除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黃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種酒。其征收范圍包括糠麩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復制酒、果木酒、汽酒、藥酒等等。1.糠麩白酒是指用各種糧食的糠麩釀制的白酒。用稗子釀制的白酒,比照糠麩酒征稅。2.其他原料白酒是指用醋糟、糖渣、糖漏水、甜菜渣、粉渣、薯皮等各種下腳料,葡萄、桑椹、橡子仁等各種果實、野生植物等代用品,以及甘蔗、糖等釀制的白酒。3.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黃米等為原料,經(jīng)加溫、糖化、發(fā)酵(通過酒曲發(fā)酵),采用壓榨釀制的酒度不超過12度的酒。酒度超過12度的應按黃酒征稅。4.復制酒是指以白酒、黃酒、酒精為酒基,加入果汁、香料、色素、藥材、補品、糖、調料等配制或泡制的酒,如各種配制酒、泡制酒、滋補酒等等。5.果木酒是指以各種果品為主要原料,經(jīng)發(fā)酵過濾釀制的酒。6.汽酒是指以果汁、香精、色素、酸料、酒(或酒精)、糖(或糖精)等調配,沖加二氧化碳制成的酒度在1度以上的酒。7.藥酒是指按照醫(yī)藥衛(wèi)生部門的標準,以白酒、黃酒為酒基,加入各種藥材泡制或配制的酒。擴展資料:消費稅計稅方法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shù)量×適用稅額標準3、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a、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chǎn)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 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消費稅稅率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7、對于生產(chǎn)、批發(fā)、零售單位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消費稅

12,會計問題某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4月銷售糧

2000斤才是一噸,因為從價稅是1斤0.5元,所以先換算成斤乘以2000,后面的1000,其實應該是10000,因為最后算出來的單位是萬元應納稅額=50*2000*0.5/10000+150*20%=35萬元糧食白酒的消費稅屬于從量計征和從價計征 后面的150*20%是屬于從價計征 前面的就是屬于從量計征 不過這個量的比率是多少我還不清楚 忘拋磚引玉 求高人解答2000是指1噸2000斤。酒的定額稅是按斤來計算的。仔細看看稅法。

13,甲企業(yè)白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0年4月發(fā)生以下業(yè)

(1)計算本月甲企業(yè)向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繳納消費稅=(200+50)÷1.17 × 20%+20×2000×0.5÷10000=42.755(萬元)品牌使用費應屬于銷售額的組成部分,應作增值稅價稅分離并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白酒采用復合計算消費稅的方法。(2)計算乙企業(yè)已代收代繳消費稅=(10+1)÷(1-10%)×10%=1.22(萬元)藥酒屬于其他酒,采用從價計稅的方法。(3)計算本月甲企業(yè)銷售瓶裝藥酒應繳納消費稅=1800×100÷10000×10%=1.8(萬元)酒類產(chǎn)品連續(xù)加工再銷售的,不得扣除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經(jīng)繳納過的消費稅。(180+60+30)/(1+17%)x20%+20x2000x0.50/10000+120x1500x10%/10000-17/(1-10%)x10%x800/1200=46.15+2+1.8-1.26=48.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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