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廠包裝物開票,白酒行業(yè)瓶裝酒開發(fā)票對品名和規(guī)格型號有什么要求

1,白酒行業(yè)瓶裝酒開發(fā)票對品名和規(guī)格型號有什么要求

按它實際的寫就行,沒有其他要求
一般都是不會漏的。 這個跟企業(yè)質(zhì)量把控的標準有關,不能說就是假酒。 出現(xiàn)滲漏情況,這樣的白酒容易變味,放久了酒水變酸、出現(xiàn)沉淀。 假酒,瓶子、瓶蓋之間不一定滲漏。并非一般人能夠區(qū)分的,需要企業(yè)的質(zhì)檢人員進行鑒定,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都不好鑒定。

白酒行業(yè)瓶裝酒開發(fā)票對品名和規(guī)格型號有什么要求

2,個體獨資酒廠如何納稅包裝物如何納稅

應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chǎn)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銷售額中征稅。但對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或者已收取12個月以上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不予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guī)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guī)定:條例第六條所稱的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優(yōu)質(zhì)費、儲備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zhì)的價外收費。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的通知》(國稅發(fā)[1993]154號)規(guī)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帳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退還的押金,應按包裝物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秶叶悇湛偩株P于印發(fā)〈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fā)[1995]288號)規(guī)定:包裝物押金征稅規(guī)定中“逾期”以1年為期限,對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并入銷售額征稅。個別包裝物周轉(zhuǎn)使用期限較長的,報經(jīng)稅務征收機關確定后,可適當放寬逾期期限。因此,該筆包裝物押金收入應并入銷售額一并繳納增值稅。

個體獨資酒廠如何納稅包裝物如何納稅

3,關于啤酒包裝物消費稅的問題

對于應稅消費品包裝物押金,如果是不再退還和收取1年以上的,應并入應稅消費品一并征收消費稅。但是,有一樣是特殊的,那就是酒類生產(chǎn)企業(yè),“除啤酒、黃酒”以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怎樣核算,都要并入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也就是說,酒類產(chǎn)品中,啤酒和黃酒包裝物押金,按一般消費品包裝物押金的規(guī)定確定是否征消費稅;而除這兩樣之外的其他酒類,包裝物押金一律征消費稅。題目中沒有特殊說明啤酒的包裝物押金已超過一年或不再退還,所以視為正常押金,不征收消費稅。
是的,可以這樣理解。對于啤酒的包裝物押金是不計算繳納消費稅的,因為啤酒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這個問題您這樣把握一下:(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 (2)其他貨物的包裝物押金,應該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nèi)的,則不需要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于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但是注意:包裝物押金需要在確定適用稅額(220元或250元)時并入啤酒的銷售價格,例如:每噸啤酒出廠價格不含包裝物押金時可能小于3000元(適用220元/噸),將包裝物押金并入后可能價格就超過3000元從而適用250元/噸的稅額了。祝您學習愉快!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guī)定: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chǎn)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不予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43668&flag=1 二、但對酒類產(chǎn)品生產(chǎn)企業(yè)銷售酒類產(chǎn)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從1995年6月1日起,無論押金是否返還與會計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類產(chǎn)品銷售額中,依酒類產(chǎn)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1423&flag=1三、啤酒出廠價格包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114&flag=1銷售150噸的啤酒收取1170元的押金,平均每噸7.8元,加上2900元不足3000元,因此啤酒的定額稅率為22元/噸。四、60000×0.5+105000×20%(白酒為定額稅率加比例稅率,定額稅率為每斤0.5元,比例稅率為20%,白酒原比例稅率為25%,從2006年4月1日調(diào)減為20%)4680÷1.17×20%+9360÷1.17×20% (4680為價外費用,9360為包裝物押金,均應并入收入征收消費稅,由于是收取的全部金額因此要換算出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50×220(啤酒實行從量定額,由于加上包裝物售價為2907.8元/噸,不足3000元/噸,因此定額稅率為220元/噸)

關于啤酒包裝物消費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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