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廠怎么建廠,白酒廠建廠指南的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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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酒廠建廠指南的內容簡介

本書可作為我國白酒廠建廠和白酒廠擴建、改建的指導參考書,也可作為白酒企業(yè)的參考書以及從事白酒生產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參考書。

白酒廠建廠指南的內容簡介

2,開一家米酒廠需要什么證件

創(chuàng)辦一個小型酒廠所證件:工商登記證、衛(wèi)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酒屬于食品,銷售食品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然后還要辦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登記證。首先要確定辦個體戶營業(yè)執(zhí)照還是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然后在工商部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因為根據(jù)《食品安全法》,賣食品需要辦這個證);拿到營業(yè)執(zhí)照30天內去地稅、國稅部門申請《稅務登記證》,15塊/證。需要的材料是: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費用是十幾塊的工本費,基本上是即時辦理就能即時拿到稅務登記證。個體戶一般繳納的是定額稅,國稅和地稅都是定額稅。個體戶的定額稅征訂的標準有很多,不僅僅是經營項目,也不僅僅是店面的面積,他是一個綜合計算的結果。具體稅額根據(jù)當?shù)亟洕l(fā)展水平,你店鋪所在路段,以及經營規(guī)模、經營項目、店鋪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況不同,所以很難說清楚究竟是多少錢。如果稅務部門認定你的每月經營額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國稅,只需要繳納地稅,如果被認定每月經營額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國稅和地稅兩種稅了。擴展資料:開辦酒廠的證件辦理流程:1、拿著房屋租賃合同、身份證復印件、去開廠地所在的轄區(qū)工商所,交錢領一份表,根據(jù)要求填好;2、尋找辦理酒廠的場地,如果自己有地方的話更好,大大節(jié)省了廠房租金,一定要注意準備好廠房合同,因為在后期工商局會用到的;3、把所有的這些資料準備好了之后交給工商局。4、辦好營業(yè)執(zhí)照后再去國科辦稅務登記證,就可以領用發(fā)票了;5、進行商標注冊,最好與企業(yè)名稱是一個名字:有限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自然人(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都可以注冊商標。《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食品生產許可證

開一家米酒廠需要什么證件

3,茅臺酒廠是如何建立的

▲五十年代初茅臺酒包裝灌瓶操作/《茅臺酒廠志》 原|文 19世紀40年代,貴州仁懷縣茅臺鎮(zhèn)有“成義”、“榮和”、“恒興”三家私人釀酒燒房,其設備十分簡陋、規(guī)模極小。1947年年產量最高為60噸,1949年,由于時局驟變,年產酒下降為20噸,生產難以為繼。 ▲私營燒房時期釀造用酒灶/《茅臺酒廠志》 1950年,人民政府對私營燒房采取扶持的政策,貸款2400萬元,供應小麥3000公斤幫助恢復生產,但由于各種條件太差,生產仍無明顯好轉。 1951年秋,仁懷縣人民政府請示省、地專賣部門同意,責成當時的縣稅務局兼專賣事業(yè)局負責人王善齋出面,由本縣知名人士周夢生先生作中證人,征得“成義燒房”老板的同意,分別于1951年11月5日和1951年1月8日兩次立約(一次為燒房房產、一次為輔助房產),以舊幣(注:該套貨幣于1948年發(fā)行,為我國政府領導下發(fā)行的第一套人民幣,當時是為了統(tǒng)一各地區(qū)混亂的貨幣使用狀態(tài),最大面值有50000元,這套貨幣在1955年前后陸續(xù)停用)1.3億元,合人民幣1.3萬元(其中1000元是契稅和工本費),將“成義燒房”全部購買過來(款項于當月8日簽約時付清),隨即仁懷縣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貴州省專賣事業(yè)公司仁懷茅臺酒廠”,恢復生產。 ▲接收恒興燒房的契約/《百年茅臺鎮(zhèn)》 “榮和燒房”,自從它的老板王秉乾因通匪罪被仁懷縣人民政府于1951年2月 21日槍決后,即停止了生產。1952年10月4日,仁懷縣財經委員會決定將沒收的“榮和燒房”估價500萬元舊幣(合人民幣500元)并入茅臺酒廠,使停產的“榮和燒房”獲得了新生。 ▲榮和燒房的干曲倉/圖源網絡 “恒興燒房”,雖然至1949年建國后多次得到政府在經濟上的扶持,維持了生產,但老板賴永初因采取轉移銀行金庫、掉換借據(jù)等手段,盜竊價值46億(舊幣)合人民幣46萬元的國家黃金被查出,于1952年7月被貴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賴永初/《百年茅臺鎮(zhèn)》 根據(jù)當時有關文件記載,1952年12月底遵義地區(qū)財經委員會向仁懷縣財經委員會轉發(fā)貴陽市財經委員會(以下簡稱財委)1952年12月19日關于“接管賴永初恒興酒廠的財產”的通知,由仁懷縣財委轉茅臺酒廠接管。 1953年春,茅臺酒廠負責人張興忠到“恒興”,由資方代理人韋齡(注:本書又寫作韋嶺)出面召集“恒興”職工,張興忠宣讀了關于沒收“恒興”的文件,獲得全廠職工擁護與支持。接著,經過對全廠的財產清點造冊,共折價2.25億元(舊幣)合人民幣2.5萬元。至此,三家私管茅臺酒燒房便轉變成國營茅臺酒廠,并于1953年8月1日由省專賣事業(yè)局劃歸貴州省工業(yè)廳領導,為工業(yè)廳的直屬企業(yè),1958年7月又下文劃歸貴州輕工業(yè)領導。 ▲張興忠在茅臺工作/《百年茅臺鎮(zhèn)》 1951年12月,中共仁懷縣委、人民政府按上級領導機關指示要求,派出干部到廠主持茅臺酒廠的全面工作。組建新廠之初,恢復生產任務艱巨,廠長親自率領僅有的幾十名工人一起清理場地,一起修復設備,并陸續(xù)請回一些老酒師,國家又及時給4300元資金用于購置必需的生產設備和原料,使茅臺酒在較短的時間內恢復了生產。 ▲ 50年代的茅臺酒/《茅臺酒廠志》 當時酒廠僅有職工49人,酒窖41個,甑子(注:甑讀音zèng,甑子即是蒸餾酒時用的容器)5個,石磨11盤。由于調動了職工的生產積極性,發(fā)揮了僅有設備的能力,1952年即生產出茅臺酒75噸,產值6萬元,盈利 0.8萬元。建廠恢復生產的第一年,就超過三家燒房時的歷史最高水平。

茅臺酒廠是如何建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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