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類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怎么算,白酒消費稅稅率

1,白酒消費稅稅率

1、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tǒng)一為20%。2、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如果實際銷售商品是按體積標注計量單位的,應按500毫升為1斤換算,不得按酒度折算。1、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shù)消費品再征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jié)產(chǎn)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2、現(xiàn)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根據(jù)以上內(nèi)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購買白酒涉及到的消費稅的稅率統(tǒng)一按照20%比例進行收取,如果是按照定額稅的計算,就是5毛錢一斤來進行確定,這個標準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改變

白酒消費稅稅率

2,白酒的定額稅率怎么算

問題一:現(xiàn)在銷售白酒的消費稅的稅率和計算方法是怎么樣的??? 白酒的消費稅是復合征收,既有從價,又有從量,比例稅率:銷售額的20%,定額稅率:每斤0.5元。 如銷售白酒2000斤,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50000元, 則應納消費稅=浮0000*20%+2000*0.5=11000元 問題二:白酒消費稅怎么計算 卷煙、白酒屬于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因此: 消費稅稅額=340000×20%+20000×0.5=78000 問題三:白酒酒廠用糧食白酒10噸,每噸不含稅價5500。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為0.5元/500克,比例稅率為 樓上的數(shù)學誰教的,1t=2000g,看醉了。2000是1t里有2000個500g 問題四:計算白酒的消費稅是時定額稅率都乘以2000是什么意思,看不懂,請教大師 單位換算,1噸=2000斤 問題五:酒廠相關稅率及計算方式 1、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17% 2、消費稅 糧食白酒征收消費稅,依25%比例稅率和0.5元/斤(500克)定額稅率計征消費稅。 不含稅銷售額*適用稅率+數(shù)量*單位稅額 3、城市維護建設稅 =(增值稅額+消費稅額)*7%(市區(qū)7%,郊區(qū)、縣城、建制鎮(zhèn)5%,農(nóng)村1%) 4、教育費附加 =(增值稅額+消費稅額)*3% 5、如簽訂銷售合同,交印花稅 =合同銷售金額*萬分之三 6、可能有地方教育費附加 =(增值稅額+消費稅額)*1%左右 7、凈收益要與企業(yè)其余收益合并后,計算企業(yè)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25% 問題六:白酒的增值稅率? 白酒應該繳納的流轉稅有增值稅和消費稅; 增值稅稅率為17%; 白酒消費稅(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采取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相結合,即從價定率的比例稅率為20%,從量定額的定額稅率為每500克0.5元; 白酒的增值稅計稅依據(jù)和消費稅比例稅率的計稅依據(jù)是一致的,都是包含消費稅而不包含增值稅的。 流轉稅意外還要用已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依據(jù),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防洪費等; 還要根據(jù)企業(yè)實現(xiàn)的利潤進行納稅調整后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問題七:請問煙酒的消費稅如何計算? 卷煙調拔價為每條50元以上的,每標準箱收取150元稅額,適用45%的稅率. 應綱稅額=銷售額*45%+若干箱*150 白酒每斤收取稅額0.5元 應納稅額=銷售額*25%+若干斤*0.5

白酒的定額稅率怎么算

3,白酒消費稅稅率

一、酒的消費稅稅率因酒類產(chǎn)品不同有著不同的消費稅率政策,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不等。糧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為原料的蒸餾酒)25%。二、法律依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chǎn)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一、調整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比例稅率調整為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一)定額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二)比例稅率:1、糧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為原料的蒸餾酒)25%。下列酒類產(chǎn)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比例稅率:——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chǎn)的白酒——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制酒2、薯類白酒15%。二、調整酒類產(chǎn)品消費稅計稅辦法。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實行從價定率計算應納稅額的辦法調整為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額的復合計稅辦法。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生產(chǎn)、委托加工、進口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單位和個人,都應依照本通知的規(guī)定繳納從量定額消費稅和從價定率消費稅。三、糧食白酒、薯類白酒計稅依據(jù)。(一)生產(chǎn)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jù)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shù)量。(二)進口、委托加工、自產(chǎn)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jù)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shù)量、委托方收回數(shù)量、移送使用數(shù)量。(三)生產(chǎn)銷售、進口、委托加工、自產(chǎn)自用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價定率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j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及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四、調整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一)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250元/噸;(二)每噸啤酒出廠價格在3000元(不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下的,單位稅額220元/噸。(三)娛樂業(yè)、飲食業(yè)自制啤酒,單位稅額250元/噸。(四)每噸啤酒出廠價格以2000年全年銷售的每一牌號、規(guī)格啤酒產(chǎn)品平均出廠價格為準。2000年每一牌號、規(guī)格啤酒的平均出廠價格確定之后即作為確定各牌號、規(guī)格啤酒2001年適用單位稅額的依據(jù),無論2001年啤酒的出廠價格是否變動,當年適用單位稅額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啤酒計稅價格管理辦法另行制定。五、停止執(zhí)行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chǎn)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等)外購酒及酒精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準予抵扣政策。2001年5月1日以前購進的已稅酒及酒精,已納消費稅稅款沒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六、停止執(zhí)行對小酒廠定額、定率的雙定征稅辦法,一律實行查實征收。小酒廠指會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業(yè)戶。

白酒消費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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